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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省省属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21    作者:赵宏博     来源: 教科办    点击:

学院相关部门:

现将2024年度黑龙江省省属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以下简称“业务费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资助额度

1.自然学科类项目重点支持已有较好研究基础的科学技术研究人员,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以推动重要领域或科学前沿取得新的突破;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重点支持服务“六个龙江”“八个振兴”和“4567”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三江区域特色等领域的研究;

2.申请人应确保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应具有较好的创新性;

3.主要支持45岁以下教师和科研人员(含45周岁,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重点向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倾斜;原则上同一负责人同一时期只能牵头负责一个项目,作为团队成员参加者合计不得超过两个项目;

4.资助额度: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3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1.5万元;

5.研究期限:2025.01.01-2027.12.31。

二、限项要求

1.各级各类超期未结题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2.在研厅局级(含)以上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3.相同研究内容已获得资助的,不能重复申报;

4.科研惩戒期内人员不能申报。

三、申报程序及形式审查

1.申报人填写《2024年度黑龙江省省属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立项书》(附件2)和《2024年度黑龙江省省属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汇总表》(附件1);

2.医学部对所属教师申报的项目进行预评审,排序后提交申报材料;

3.申报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参评资格。申报材料形式审查事项:

①须为科学研究类项目,不接收教学研究类项目;

②申报材料齐全,电子版申报材料与纸件材料完全一致

四、材料报送

1.报送形式:电子版申请材料(立项书word版,文件名:学院+姓名;汇总表文件名:学院+教育厅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汇总表);立项书纸质件材料(包括承诺书、佐证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打印装订一式2份。

2.报送时间:纸质件申请材料(立项书、汇总表)请于628日16点前统一报送学院教科办;电子版申请材料(立项书)发送至科技处邮箱(2571218098@qq.com)。



康复医学院教科办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