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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考核流程

发布日期:2025-12-08    作者:     来源:     点击:

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中期进展报告是全面了解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实施进展情况,督促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及时发现研究中存在的问题,采取补救措施或调整研究路线的重要环节。应遵循以下要求:

(一)申请人必须进行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中期进展考核;

(二)原则上,应在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或实践成果可行性论证报告后1年内,撰写《佳木斯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践成果中期进展考核表》,并公开进行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中期进展报告,由以申请人导师及导师组成员为主体组成的考核小组(至少5名)评审,专业学位考核小组应包含至少1名行业企业专家或按照对应的培养方案执行。经评审通过的《佳木斯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践成果中期进展考核表》,应上传至研究生管理系统存档备案;

(三)对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研究进展缓慢,或在研究中存在技术路线、研究方法不当的研究生,导师应指导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对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难以继续深入研究的研究生,导师应及时终止该课题研究,重新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或实践成果可行性论证报告;对独立从事学术研究工作能力或独立承担专业实践工作能力不足、在学术研究领域或专业实践领域难以达到科研成果要求的研究生,导师应及早提出终止研究生培养进程。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应及早分流。